第一百一十四章 内有乾坤-《三尺青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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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山阳镇南有一处宅院,是如今县令大人的居住之地,也是“临时”凑起的衙门。

    从外看去,县衙占地不大,府衙之外墙体剥落。

    地上甚至还落着些来不及扫去的白灰。

    当初吴县令初来山阳县之时,没有选择另则一地重新建个衙门,反倒是直接寻了一处早就已经破败的富商庭院,稍加休整就当作了府衙来用。

    在当时确实只是稍稍修整了墙壁而已。

    那时县里的百姓心中还有些惊喜,以为遇到了一个守法清贫的好官,哪里想到原来不过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。

    甚至到了后来,连身披羊皮都嫌有些麻烦了,褪去羊皮,直接露出了真面目。

    “子系中山狼,得志便猖狂。”

    这些镇中百姓自编的言语,曾经在镇子里风靡一时,广为传颂。

    后来百姓从此路过,都要强忍着才能不吐上一口唾沫。

    王捕头带着人步入其中,前院还好些,本就是为吴县令平日里的坐堂而用。

    并未过多装饰,稍显平淡与简陋。

    走到后院,他拦下身后众人,独自迈步而入。

    后院之中,是县令大人的住所,自然与前院不同。

    一院之中,径分两处天地。

    一条青色鹅卵石铺就的长廊,将后院一分为二。

    长阶之上无青苔,一看便是经常洒扫。

    左面一侧,山石交叠,高高耸立,如有一处处山峰平地而起。

    稀奇之处,似鸟兽,似人形,杂然林立。

    奇山,怪石,撞入眼中。

    使人眼界大开,心胸大扩。

    右面一侧,溪水环绕,有烟柳画桥,江南盛景。

    稍高处有瀑布缓缓奔流而下,水幕击打,如惊涛拍岸声。

    白日之时,日照山峦,如煌煌身处高山之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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